鹰潭市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说明


发布日期: 2025年05月13日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5〕17号)有关决策部署,便利广大道路货运业户详细了解如何申领补贴,鹰潭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办运〔2025〕12号)《江西省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运输字〔2025〕12号)要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进行说明

一、实施时间

2025年江西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二、实施范围

老旧营运货车是指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车辆排放标准可在“机动车环保网”查询。

中型货车是指4.5吨以上、12吨以下的货车,重型货车是指12吨及以上的货车,包括牵引车,因此申请补贴的车型不包括总质量4.5吨及以下的轻型蓝牌货车。

三、补贴标准

此次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补贴范围包括三种情形:

一是只报废不新购车辆,即对提前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给予补贴;

二是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后又新购车辆,即对报废旧车后又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的给予补贴,此类车主享有双重补贴,即补贴金额=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营运货车补贴;

三是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按每辆3.5万元给予补贴。

前两种情形补贴标准具体可看下图。

 

 

 

四、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补贴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2.《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3.《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或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等排放标准佐证材料;

4.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2)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2.报废车辆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3.报废车辆《机动车出厂合格证》或机动车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等排放标准佐证材料;

4.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出厂合格证》;

5.新购置车辆为新能源车辆时,应提交车辆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佐证材料;

6.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3)申请新购置车辆补贴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

2.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机动车出厂合格证》;

3.车辆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佐证材料;

4.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上述条款中报废货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购置货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应于2025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五、政策咨询电话

鹰潭市交通运输局    0701-6210528

贵溪市交通运输局    13870125996

余江区交通运输局    0701-5880117

龙虎山建设和交通局  0701-6656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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