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26日
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助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促进经济循环高效畅通、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信用建设试点先行,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和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工作任务,以“信用交通城市”建设工作为载体,强化多部门联合协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着力实现信用和业务深度融合,不断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推动提升行业治理水平,为全市交通运输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推动建设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全方位、全领域、全链条”交通信用体系,提升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使守信者享便利、失信者受制约,促使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营造尊崇诚信、守信为本的社会氛围,助力现代化新鹰潭发展目标。在2024年底,全市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建立至少一个有代表性的信用交通争先点。
三、工作路径
(一)完善机制,健全制度。确保信用交通建设的合法性,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信用交通体系,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信用信息收集与共享制度、重点监管名单认定及应用制度、信用修复制度、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制度,强化信息安全和权益保护。
(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强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及成员单位的沟通与协作,持续优化信用联动机制,推动部门强化联动,形成合力;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与应用,利用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归集,推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三)强化激励,联合惩戒。在信息归集共享的基础上,加强事前监管,重点强化对诚信守法企业、个人进行激励,用好重点监管名单认定及应用制度,建立《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库》,确定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开展不同频次、不同力度的差异化监管,依法依规进行失信惩戒。
(四)开展评价,优化监管。结合鹰潭市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数据以及国家、省级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科学规范开展鹰潭市交通领域信用评价工作,对企业进行信用等级划分,对信用评价等级较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信用等级差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通过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工作,优化监管资源和监管力量。
(五)示范引领,全面实施。合理规划,优先打造一个可推广的信用交通争先点,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争先点内容和功能,增强争先点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制定诚信经营单位评选具体实施方案,开展“五星出租车”“五星公交线路+司机”“诚信货运企业”“诚信驾校”“诚信治超源头企业”等评选活动,树立诚信经营典型,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引领全行业“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
(六)大力宣传,积极创新。以“信用交通”为主题,全方位、多角度展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新举措、新成果,以图文、漫画、短视频等方式通过各网络渠道、新媒体传播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增强宣传的覆盖面和感染力。根据市信用体系建设的实际需求,主动将行业信用管理融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并推广信用激励应用场景,努力打造具有行业特色的信用交通建设名片。
四、组织领导
(一)高位推动。
市政府主要领导大力推动,分管领导统筹调度,市信用办(市发改委)全力指导,市交通运输局积极协调,市直各单位强化沟通与协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有序推动我市“信用交通城市”建设工作。
(二)部门分工。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与分工,积极探索、推广信用激励应用场景,构建信用有价、守信受益的价值观和浓厚社会氛围,此项工作纳入各成员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及绩效考核范畴。
1.各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辖区内“信用交通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
2.市发改委。负责指导市交通运输局及各有关部门开展“信用交通城市”建设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共同研讨推动“信用交通城市”建设,协调解决“信用交通城市”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责任分工的工作;适时提出召开“信用交通城市”专题会议建议,及时向市政府反馈工作落实及进展情况,按市政府工作部署开展年度考核。
4.市教育局。负责为守信典型在政策范围内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提供关心和支持。
5.市财政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对“信用交通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6.市人社局。第二年给予守信典型一次就业培训机会。
7.市文广旅局。负责协调全市景区第二年为守信典型给予一定人次的免费旅游。
8.市卫健委。负责协调鹰潭市中心城区总医院第二年按照市总工会制定的职工体检标准为守信典型提供一次免费体检。
9.市行政审批局。为守信典型在优化流程、简化材料、容缺办理、优先受理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
10.市总工会。第二年给守信典型1个“五一劳动奖章”指标。
11.市国控集团。为守信典型在停车优惠方面提供配套政策。
12.人民银行鹰潭支行。负责协调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守信典型在精简办贷环节、优化贷款审批、拓宽融资渠道、强化信用贷款等方面提供融资便利。
其它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为守信典型出台相应优惠配套政策。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5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关于信用社会体系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对“信用交通城市”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按照创建工作总体部署,把创建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形成各部门创建任务清单,各责任部门牵头制定配套保障制度和守信联合激励应用场景,细化工作落实措施,推动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及时分析解决存在问题,固化成果成效,不断提升信用交通体系建设水平。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对年度“信用交通城市”建设工作进行查缺补漏,及时总结、提炼“信用交通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本地信用交通建设特色亮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把“信用交通城市”建设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有力举措,充分认识“信用交通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确保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加强部门联动,着力解决“信用交通城市”建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信用交通城市”建设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三)加强工作调度。注重上下互动、条块结合、部门协助,市交通局要认真制定工作联络调度机制,积极、合力调度,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好具体任务,动态评估工作执行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